杨东升,1975年生,江苏兴化人,泰州学院人文学院(马克思主义学院)讲师,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在读博士,专业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。现为江苏众成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,泰州市地方税务局涉税案件陪审员,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监督员,中国行政法学会会员,江苏省生态法学研究会理事,江苏省医药法学研究会理事。曾被评为泰州市双拥工作先进个人(2012年),江苏省高校“青蓝工程”优秀骨干教师培养对象(2014年)。
他认真履行教师职责,做到为人师表。他注重学生的思想品质教育,励志学生自强不息。在课堂上善于将实践经验与理论有机结合,深受学生的喜爱。在教书育人的岗位上,他谦虚谨慎、戒骄戒躁、勤勤恳恳、默默奉献,通过言传身教于无形中感染学生、教导学生。
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同时,他还注重提升个人学术素养,严守学术规范,潜心学术研究,在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,主持了3项省级课题。
生活中,他恪守“奉献、勤勉、大爱”的为人准则。他是家庭温暖而坚实的臂膀,照顾病弱的妻子,教育年幼的孩子,无微不至,任劳任怨。
他用乐观的态度和朴实的行动诠释着真情与责任,他用一颗诚恳而执著的心谱写着青春的乐章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