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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鑫教授当选江苏省首届书法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

日前,江苏省教育厅印发《省教育厅关于成立首届江苏省书法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》,并公布《首届江苏省书法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机构组成及人员名单》。我校何鑫教授当选首届江苏省书法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。

《通知》还发布了省书法教指委的性质和任务、机构组成、基本制度等内容。 

何鑫教授当选江苏省书法教指委,将有利于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积极落实,有益于我校艺术学科,尤其是美术与书法学科的建设发展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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